为更好满足群众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、国家疾控局2026年7月9日发布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2026版)》,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基本药物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首次提出,是指最重要的、基本的、不可缺少的、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。1977年,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第一版基本药物目录,我国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的倡导,于1982年首次公布基本药物目录,至2004年共进行5次调整。
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、生产、流通、使用、支付、监测等全环节实施全流程重点管理的制度,2009年,我国启动新一轮医改,党中央、国务院明确建立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,原卫生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》,首次对涉及基本药物多环节的配套政策措施作出制度规定,明确在我国基本药物的概念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,剂型适宜,价格合理,能够保障供应,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。2018年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》,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,强化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,各级医疗机构全面配备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。
经过多年实践,我国基本药物制度适应国情变化,不断完善、成熟定型,基本药物“突出基本、防治必需、保障供应、优先使用、保证质量、降低负担”的功能定位,逐渐落地实施。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全面配备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,同步衔接分级诊疗、医保倾斜等政策,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普遍高于其他药品,持续减轻群众用药负担。
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新医改启动后,于2009、2012、2018年完成三轮更新,这是第四次更新调整。